如果說第一次遇見是事故。
第二次遇見是偶然。
第三次遇見是巧合。
那第N次遇見就只能稱之為緣分了。
至于這緣分是姻緣還是孽緣……
阿喵說,連老天都注定不了啊,一切都在徐老大的股掌間,她縱是有三頭六臂,也是逃脫不了滴~
所以她居然曾經收到過徐老大的情書還膽敢拒絕徐老大?這種事怎麼想都很玄幻啊有木有!一定是有哪里弄錯了>_<
當李安寧遇見徐莫庭,就好像小白兔遇見了大灰狼,那是一定一定會發生故事的。
再加上毛毛、薔薇、朝陽等各色人等的攪合,想不火爆、熱辣、歡樂都難。
所以,這注定是一個能讓人笑出聲的故事。
在最青春的年華里,他們彼此遇見,便是此生最美麗的事。
去作陪獻血的時候,見到簽名單上的這個名字,被其漂亮的字體吸引,閑來無事拿了旁邊的一介廢紙臨摹,于是引得上來拿回遺漏手機的某名英俊男生,似有若無,若有所思,狐疑地瞟了眼她臨摹的名字……莫非她寫的草稿是他的?
連番的偶遇最后在一場高中同學會上再次見到了他。
最后在分道的時候,這位睿智而低調,嚴謹而穩重的外交系老大,文質彬彬地說了一句,“我曾給你寫過一封信,你記得嗎?”很久之后安寧的腦子都是紛紛亂亂的,意思是……她竟然拒絕過……徐莫庭……
人們在最青春的歲月里揮霍青春,只盼望回首,不要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