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貞》第2章

她只有 6 歲。

生命的最后時刻,還在試圖安慰我這個沒用的娘親。

我用盡最后一點力氣向她伸出手:「好孩子,娘親來陪你了。」

3

我重生了。

重生在與沈旭的洞房花燭夜。

與上一世一樣。

蓋頭被揭開,映入眼簾的是沈旭冷漠到極致的一張臉。

他張口便說,他累了要去休息。

我分不清是現實還是夢境。

但眼前這張臉實在太過可惡,我毫不猶豫,一巴掌便扇了過去。

因為太過用力,手上傳來麻痹的痛意。

沈旭原本如玉的臉龐上,多了清晰的五根指印。

竟不是做夢。

我心內一喜,抬手便又給了他一個耳光。

沈旭錯愕。

他抓住我的手,眼神微冷。

「你發什麼瘋?」

我冷冷一笑。

「無他,手癢而已。」

沈旭錯愕,難得露出茫然的表情。

我再接再厲,信口胡說。

「我爹沒告訴你,我有狂病,一日不打人,就手癢難耐嗎?」

「你既然答應了我爹,要照顧我一生一世,當心甘情愿被我打才是!」

沈旭氣狠了:「你鬼扯什麼?」

「我們認識那麼久,怎麼不知道你有這種病?」

我翻個白眼:「呵,你這話說得好笑。若要讓你知道,又怎麼讓你心甘情愿娶我?」

「不過,你也用不著委屈。我爹養你這麼久,現在你權當報恩吧,反正你皮糙肉厚,打兩下有什麼打緊。」

他氣急敗壞:「你不怕我休了你!」

我閑閑地喝了一杯合巹酒:「你休呀。你為了娶我,回絕了吏部侍郎家的婚事。大家都知道我是你恩師之女,你休了我,名聲還要不要?」

他恨恨地看著我,憋了半天只放出一個「你!」字。

我氣定神閑,心道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也就如此了吧。

4

沈旭娶我,原就是看中了我家寒微。

我父親是國子監祭酒。

一生只有我這一個女兒。

沈旭原是我母親家中的一個遠房族侄。

因生母與人私通,聯合姘頭毒死了他的父親。

族中人霸占了他家的財產,將他趕出門去。

有一年,我父親陪母親回鄉,看他可憐,便將他帶在身邊讀書。

起初,父親也有招他為贅婿的想法。

但沈旭在讀書上卻很有天分。

本朝有律,贅婿雖不禁科考,卻不能入朝為官。

父親怕誤了他的前程,便歇了這個心思。

只一心一意供他讀書,就當結個善緣,惟愿將來沈旭能照佛于我。

我與沈旭青梅竹馬一起長大。

沈旭顏貌生得好,又有才華,我一直戀慕他。

父親卻讓我歇了這個想法。

他說沈旭非池中物,早晚會一飛沖天。

而我資質平平,嫁給沈旭,恐不是良配。

他只愿我將來嫁一個殷實人家,尋一個厚道夫婿,這一生平平安安便可。

我雖心里難過,但彼時父親已經病入膏肓,我實在不愿意拂了他的意思,便強迫自己收了心思,只當沈旭像兄長一樣看待。

后來沈旭果真三元及第,成為本朝最年輕的探花郎。

他一下變得炙手可熱。

甚至連吏部侍郎家都遣人來說親。

父親問他的意思。

他卻說,他心悅于我。

求父親將我嫁給他。

我心中高興極了,一門心思便是如何做他的賢妻。

卻怎麼也沒有想到,我一心戀慕的良人,自始至終卻只是把我當作一個隱藏他對皇后那點見不得人的心思的棋子。

我出身寒微,父母已逝,又無兄弟,實在是一個任他揉捏的好對象。

5

我嫁給他時,只有 16 歲。

洞房花燭夜,他沒有與我圓房,給出的理由是我年紀小,他不忍我受苦。

我以為他愛重我,一顆心全放在他身上。

為他操持家務,將家中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條。

外人眼中,我們伉儷情深。

婚后兩年,他一向潔身自好。

同僚邀他喝花酒,他一概拒絕,還說家有悍妻。

一時傳為美談。

即便他在家中素來待我冷淡。

我也沒有懷疑過他對我的感情。

我以為他只是秉性清冷。

直到我年滿 18,他依舊沒有與我圓房的意思。

我一個女兒家,生母早亡,父親已逝,這種事情甚至不知應該問誰。

后來,我鼓足勇氣學那些勾欄女子,置了一桌酒席,請他吃酒,席間衣衫半褪,坐到他懷里。

他卻猛地推開我,問我從哪里學的這些下三濫的手段。

讓他覺得惡心。

我永遠忘不了他當時看我的眼神。

三分鄙視,三分憎惡,還有十二分的高高在上。

仿佛我在他眼中,是什麼低賤骯臟的東西。

我又羞又惱,不知所措地看著他拂袖而去。

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沒有理我。

明明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他只把我當空氣。

甚至看我一眼,都要污了他的眼睛。

那個時候,我太年輕,根本不知道這是他訓誡我的手段。

折損我的驕傲,踐踏我的自尊。

讓我成為后宅中只會自哀自憐,惟他馬首是瞻的可憐蟲。

那時,我不知道怎麼辦,每日只敢躲在被窩里偷偷地哭。

想到這里,我就氣不打一處來,又給了沈旭一個耳光。

他捏住我的手,警告我,讓我不要得寸進尺。

「你當真以為我不敢打你不成?」

我撫摸上他的臉,呵呵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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