恣意的人停下腳步,轉過身,朝身后的人伸出一只手,掌心寬厚,指節分明。
林秋意上前兩步,伸手覆上,任由那只手掌的溫暖盡數包裹著她。
兩人十指相扣,沿著彎曲的公路往前走,路燈的光打在身上,要不是太過安靜太過詭異,倒是有點兒歲月靜好的意味。
沈黎風揚言要看日出,找了片還算平坦的地方,就勢躺下,雙手枕在腦后,再愜意不過。
林秋意坐在旁邊,無聊的扯著面前的雜草,竟猜不透沈黎風葫蘆里賣的什麼藥。
沈黎風可不是有此等閑情逸致看日出的人。
天色漸漸明了,天際泛起魚肚白。
初時,山上滿被云霧籠罩著,不一會兒,層層茫霧間透出一片紅光,把白霧浸染成紅色,紅色漸深,為天空鑲了一道金邊,終于,朝陽破云而出,霞光染了滿天。
林秋意驚嘆于這樣的美景,剛想起身吶喊,就被沈黎風握住了手腕,沈黎風扭頭問她,“我好看還是日出好看?”
“二哥,你幼不幼稚?”
日出怎麼能跟他比呢?林秋意手指指著初升的太陽。要說好看,當然是日出好看。
話音未落,沈黎風猛地撲身過去,將她壓在身下。
手指所指,恰是沈黎風心口。
“再給你一次機會,好好的說,我好看還是日出好看?”
劍眉星目,鼻梁高挺,沈黎風這長相,就算擱在美男無數的娛樂圈也是屈指可數,確確實實擔得起一句好看。
世人都說沈黎風不茍言笑,像個天生的冰碴子,生人勿要近,近了就冰凍三尺,只有林秋意知道,沈黎風真心笑時多溫暖多和煦,熱烈而滾燙,亙古的冰川都能被他融化了。
“阿秋,你要的日出,我陪你看了。”
霞光灑了沈黎風滿身,沈黎風從頭到腳都被霞光籠罩著,周身宛如度了一層光。
林秋意指著沈黎風心口的手指驀地彎了,驚覺沈黎風的眸子太亮,笑容太盛,逼得她不敢直視。
他還記得。
她跟他說過,她喜歡日出時的蓬勃朝氣,曾邀請他爬上山頂一同欣賞,他置若罔聞,并不應。
她以為他沒有放在心上甚至沒有放在眼里的事,原來他還記得。
可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太久太久了,久得,要不是他主動說起,她都忘了……
“阿秋,我們就這樣過下去吧。”沈黎風收起笑意,一本正經的跟林秋意承諾,“只要你乖乖的,你要什麼我都給,你做什麼我都答應。”
林秋意被這番話蠱惑了,被蠱惑得暫時忘了沈黎風用煙頭在她背上燙出來的疤,忘了沈黎風逼著她在鎖骨上刺下的紋身,也忘了不知道多少個夜晚,沈黎風用領帶綁住她雙手,把她束在身下撞 擊的力度,那些畫面,那些折磨,那些恥辱,就像忘卻梅灣村、忘記周文宇一樣,她忘了,全部都忘了。
此時此刻,此情此景,除了耳畔的風有點寒,身下的草露珠太甚,天那麼藍,云那麼輕,良辰美景一雙人,著實沒有不感動的理由。
林秋意看著沈黎風瞳孔中映著的笑頰粲然的自己,輕輕的說了聲好啊。
他們就好好的過吧,就像現在這樣,好好的過下去。
沈黎風捧著林秋意的臉,動情的吻下。
他說,“阿秋,我愛你。”
林秋意笑了。
她知道的,沈黎風愛她,還會很愛很愛她。
從霞光乍現到朝陽滿天,這場日出,兩人看了很久。
直到孫覲哼哧哼哧的趕到,才算打破了空曠的平靜。
“我就奇了怪了,你倆怎麼上來的怎麼回去不就得了,怎地非讓我來接不可?”
林秋意赧然。
她和沈黎風開著賽車來的,這時候再開回去太招搖。
荒郊野外的還在山頂,打車也打不到。
“那為什麼不讓王特助還是孫特助的來接?”
沈黎風睨他,“你是司機。”
“原來我是司機啊。”孫覲炸毛了,“某人說走就走,機票是我訂的,某人大半夜的要賽車,車子是我安排的,還有那預計好了的滿滿當當的行程是我一個一個打電話過去跟人賠禮道歉取消的,一天天兒的,累得只差不喘氣,我還以為我是狗呢。”
林秋意聽得臉都紅了。
沈黎風倒是沒事人一樣,語氣淡定的說,“不用以為,你就是狗,喘不喘氣都是。”
林秋意扯了扯沈黎風的衣袖,沈黎風微微軟了態度,“好好表現,會酌情給你加工資的。”
卻在牽著林秋意的手往孫覲面前過時,笑著喊——“孫•單身狗•覲。”
某單身狗:“艸,姓沈的,你不是人,你個秀恩愛的牲口!”
第22章 你有做過讓自己后悔的事嗎
周一早上,七點。
沈黎風攔腰抱住準備起床的林秋意,喑啞著聲音說,“這才幾點,不準去。”
林秋意深感無奈。
沈黎風心情好的時候格外黏人,昨天一天跟著她進跟著她出,片刻都不愿意分開。她收拾書房他要跟著,她整理衣櫥他要跟著,她進去廚房和張嫂學做菜他也要跟著,寸步不離的,恨不能變成一顆蒼耳,直接粘她身上去。
孫覲說的沒錯,這人看上去又成熟又穩重的,任性起來其實同個孩子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