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只是想想而已。
沈黎風要做的事,只要他想,沒有做不到的。
他送給林秋意的戒指,不管林秋意愿不愿意,都得戴著,他設計的婚紗,不管林秋意喜不喜歡,都得穿上,他想結婚的人,不管對方幸不幸福,都得和他朝朝暮暮歲歲年年的蹉跎下去。
只要他想,必須如他所想的得到,重要的不是那個人,是他想。
所以,當林秋意弄丟了他送她的戒指,毀了他贈她的婚紗,在婚禮前夕撇下他,不聲不響去了國外時,他才會那麼生氣,氣得一面故作妥協,一面步步緊逼。
暴躁如沈黎風,忍了脾氣,耐住性情,無非是換了個方式與她周旋。
說來可笑,強取豪奪的人是他,憤憤不平的也是他,剝奪了她幸福的權利,還要埋怨她沒有讓他幸福。恨她,報復她,他哪里來的資格?
不過,愛恨就恨吧,恨得夠了,報復得夠了,也就放下了。
從此山水不相逢,多好的結局。
“秋意,你在這里啊。”同事小芳進來洗手間,對著林秋意曖昧不明的笑,“有人給你送了花哦。”
九十九朵鮮艷欲滴的玫瑰花,用白色的霧面紙包裝著,抱在懷里,紅艷艷的一團。
送花的快遞小哥站在公司大堂的中央,逢人就問,請問林秋意林小姐在嗎,沈先生有花送給她。
是恨不能挨個兒的向所有人宣布,這花,是沈先生送給林秋意的。
林秋意長得漂亮,身材氣質俱佳,最不缺的就是追求者,收到的花多了去了,卻沒有一個做到這樣的招搖過市,人盡皆知。
有人擠眉弄眼的笑,“林老師,愛情事業雙豐收哦。
”
林秋意笑得勉強,慶幸姓沈的人那麼多,沒人敢往沈黎風頭上想,也慶幸卡片上一片空白,沒有任何讓她心驚膽戰的落款。
昨天,沈黎風從玫瑰園里親手剪下九朵紅玫瑰送她,揚言是無名追求者對林大記者的告白。
今天,九十九朵玫瑰送到,附贈一個沈先生的稱號。
明天呢?未必不會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伴著沈黎風的大名。
林秋意第一時間撥通了沈黎風的號碼,一連很多個,都沒接。
快下班了,才收到沈黎風的消息——有事?見面說。對了,見面密碼是你懷中的花。
簡言之。帶花去見,人到花到,要不然,不見。
等林秋意打車去到ONLY,正值下班高峰期,三三兩兩的員工從林秋意身邊經過,都忍不住多看幾眼。
紅玫瑰是惹眼的,比紅玫瑰還惹眼的,是抱著紅玫瑰的美女。
有熱情的人上前搭訕,問林秋意找誰。
人人都把林秋意當作前來表白的,抓心撓肝想知道的,也無非是哪個男的能有如此艷福。
就在這時,孫覲從總裁專屬電梯走出,為表鄭重,理了理筆挺的西裝,對著林秋意笑得一臉諂媚。
“哎喲,嫂子,你到了呀,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
周遭空氣驟然凝固。
這棟辦公樓是ONLY總部,上下班的全是分公司挑選出來的精英,來自五湖四海,不乏知道孫覲和沈黎風關系的老員工,孫覲和沈黎風好得跟什麼似的,能被孫覲喊一聲嫂子的人是什麼身份,不言而喻。
老板的女人。
那個被外界猜測了萬千種身份萬千姓名的從沒在媒體露過面的沈黎風的太太。
有人恍然。
是了是了,她以前是見過沈太太的,沈太太那時應該還在上學,看上去還要稚嫩些,偶爾被沈先生帶到辦公室,也只是安安靜靜的在辦公室一角畫畫。
沈總的辦公室至今擺著一個畫架,不可能有錯。
“哇,那麼早就在一起了嗎?”有女精英盯著林秋意的側臉,言語間藏不住的羨慕,“能收服沈總的心,沈太太上輩子一定拯救了銀河系。”
男精英們更覺羨慕,“沈太太還跑來公司給沈總送花,要換做是我,睡著了都要笑醒。”
男女精英齊刷刷感慨——“神仙愛情,羨慕不來。”
電梯里,林秋意的臉色肉眼可見的變得難看。
第27章 我能走一次,就能走兩次三次
林秋意脾氣那麼好的都被氣得變了臉色,或許,真的是黎二把事情做得太過了點?
孫覲不是很明白,區區幾朵玫瑰花有什麼大不了的,兩人大半夜跑去賽車,吹著冷風等日出,膩膩歪歪的,不挺恩愛和睦嗎,幾朵花鬧出來的惡作劇而已,至于?
沒等孫覲想清楚,電梯門打開,林秋意已經直奔沈黎風的辦公室而去,甫一推開門,手中的玫瑰花就砸了過去,跟瞄準了似的,正正砸在沈黎風臉上。
看上去怒氣沖沖的,力氣應該還好,那麼大一捧花,至少沒把沈黎風砸出鼻血,但,沈黎風那張臉,寶貝得跟什麼似的,被這一砸,直接冰凍三尺了。
“不急不急,咱有話好好說。”
孫覲站在兩人之間,妄圖充當和事佬的角色。
先是溫聲細語的對林秋意說,“嫂子,不是我說,砸臉可不是個好習慣,也虧得是黎二,不會計較……僅此一次,下不為例了哈。
”
林秋意不理。
又扭頭,語重心長的對沈黎風說,“被自己女人砸一下有什麼的,權當情趣了,咱收收脾氣,不要那麼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