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姨心底也知道,女兒確實等不了了。
她一個后院的姨太太,沒權沒勢,女兒丟了基本沒人上心。
顧清笙是女兒的好友,此刻也是真心實意想幫忙。除了相信她,她也沒有別的辦法了。
如果她不行,她身后還有督軍府。
桃姨想到這一層,稍微安了心。
“好,清笙,我相信你是個好孩子,你是真心想找回荷姍的。你想知道什麼?我都同你說……”
她捧起水杯喝了一口,甘甜的水浸過喉嚨,讓她干澀的嗓子好受許多。
……
顧清笙將桃姨送回了李家,拿走一張李荷姍的照片,便又回到了日新報社。
她坐到自己工位上,寫了一篇尋人啟事,將李荷姍那張照片一同印了上去。
報社大部分的同事都出去了,只有小部分人還在位置上趕稿。
顧清笙找了今早說過話的那個同事問他:“近幾年也有像今早李家姨太太那種,來找人登報的事嗎?”
那同事放下手中的筆,好奇地問:“你認識李家姨太太?”
顧清笙點了點頭,并不欲多加解釋,又問:“失蹤案的小報都放在哪里?我想拿來看看。”
同事聞言,帶她一起到資料室,指了一處地方。
“失蹤案都在那里,但是像李家姨太太那種的,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你自己看看吧。”
顧清笙走到他說的位置,看了一眼,足足有一寸高,最下層的小報還泛了黃,有些年頭了。
“多謝。”
同事見她要查,不由得好心提醒:“警察廳都不管的事情,你真的要查?”
顧四小姐嘛,環城誰不知道她。
她的名字在環城可謂是如雷貫耳,一回國就和易大少訂了婚,從而占據了各種花間小報的頭版。
前頭她家姨太太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后腳她姐姐和周家少爺在宋家宴會上翻云覆雨一事又掀起一陣風浪。
顧家可個個都是名人啊。
起初還以為她就是來報社玩玩,過些日子就要嫁到督軍府去做少奶奶了,卻沒想到她確實有兩把刷子。
她文章寫得漂亮、實地走訪也有經驗,甚至有部分頑固的采訪對象不愿接受采訪,她都能搞定,就連主編也在不斷地夸她。所以同事們也漸漸對她改變看法了。
顧清笙拿起最上頭的那張報紙,日期是民國五年三月初一,那會兒她還在國外。
“你先去忙吧,我隨便看看。”
同事見她意已決,便不再多勸,將空間都留給她。
顧清笙一下午都在看這些小報,直到晚上七點多,她才大致捋清楚。
桃姨說李荷姍是在家同她吵了一架就跑了出去,之后那天晚上就沒有回家。
她起初以為她是賭氣,特意沒有回家,去學校宿舍睡了一晚。
到了第二天,她想女兒也該消氣了,就做了女兒最喜歡吃的糕點,打算等她下學回家哄哄。
誰知老師電話打到家里頭,問她李荷姍今天上午怎麼沒有去上課。
李荷姍文靜乖巧,性格溫柔,從未遲到、曠課,平常學習也很刻苦,老師很喜歡她,甚至已經幫她聯系好商行的實習工作,就等著她畢業就過去了。
如今曠課這種行徑實在不像她的作風,這才打電話到家里頭問問,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沒來得及請假。
桃姨一下就慌了,女兒竟然不在學校?
她當即就將昨日傍晚和女兒吵架,導致女兒跑出去的事情同老師說了。
老師顯然也沒想到會是這樣,讓她去李荷姍平時常去的地方找,老師也在學校里頭找找。
誰知把李荷姍平時常去的地方找了個遍,都沒有見到人。
桃姨這下又后悔又害怕,可她沒時間自責,四處奔波一番,卻還是一無所獲。
人就是這樣丟的,看似偶然,細細推敲又像早有預謀。
顧清笙著手從近三年的小報查起,很快就看見同李荷姍相似的失蹤方式,大都是和親近的人大吵一架,離家出走之后再也沒有回來。
而家里人都以為她們是賭氣,過了一兩天才反應過來。
而這個時候,已經錯過了找到人的最佳的時機。
她將報道這類失蹤案的小報都放在一起,細數過后,發現竟然高達六十起。
她并不知道這些女孩兒最后到底有沒有找回來。但僅憑這些登報的尋人的數量就足夠叫她吃驚了。
三年共有六十個女孩兒失蹤,幾乎每三個月丟五個女孩兒,這些數量還是家屬來登過報、擺在明面上的信息。
肯定還有很多像桃姨這種在家中地位低下,女兒失蹤之后當家主事的人不理會、警察廳那頭也不管、登報又被拒,最后只能不了了之的人。
她再次仔細對比一番,不漏過一分一毫,又發現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這些女孩兒全都是從環城女子學校即將畢業的女學生。
若說這是巧合,未免也太過牽強。
她將這些東西都記在本子上。
直覺告訴她,這不僅僅只是失蹤案這麼簡單。
她必須去一趟女子學校,弄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