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憑戶主是我,那是我的房子。”
至于‘白眼狼’這三個字,蘇羽眼里全是冷意。
“在我十一歲的時候你們就把我以五十五萬的高價賣給了孟星妤。”
這是蘇羽第一次喊星妤的全名,卻用在說明他身世的事上。
“這幾年,姐姐幫馬茜茜找學校,給你們提供房子,我又給你們將近二十萬的‘生活費’,卻沒想到你們這麼貪得無厭。”
“你們靠著孟氏的名頭收了將近十萬的禮品,馬茜茜在學校仗著孟家親戚的身份欺負同學。”
馬家做事不加掩飾,蘇羽輕而易舉就能把這些查出來。
李紅他們不禁大驚失色,蘇羽怎麼知道?
“你污蔑……”
蘇羽不耐煩地擺弄著手機,“看看證據?”
馬家都結結巴巴,不敢再反駁半句。
這下大家怎麼能看不出他們這是心虛?
對著馬家幾人指指點點,十分看不上。
馬二嘯臉漲的通紅,嘴唇蠕動幾下,沒吭聲。
李紅眼睛轉了又轉,又理直氣壯:“那是他們主動送的,我們收下怎麼了?再說也是我們應得的。要不是因為你,我們至于背井離鄉來到人生地不熟的S市?”
吃瓜群眾眼睛一亮,難道還有反轉?
“就因為那五十多萬,我們家都被人燒了,錢也搶走了,你就是個災星。”
“……”
請問還有比她們更無恥的人嗎?
自己賣孩子遭報應,還怪孩子?
神經病吧你!
周以琴翻了個白眼:“小的不要臉,老的也一點臉都不要,一家子都有毛病。”
馬秀秀怒罵:“你罵誰?你才有病。”
周以琴剛要跟她對罵,這時身后響起一道聲音。
“是誰報的警?”
“是我。”
蘇羽跟警察叔叔說明情況。
面對警察,李紅沒了張牙舞爪的模樣,跟個鵪鶉似的。
這場鬧劇終于落幕。
蘇羽:“姐姐,我們回家吧!”
星妤點頭,手上忽的一熱,低眼,少年骨節分明的手指緊緊握著她。
少年問:“姐姐,剛剛我帥不帥?”
“嗯。”
“那姐姐把昨晚的事忘掉好不好?”
昨天他太狼狽,沒有一點男子氣概,一點都不帥。
……
馬家幾個人被‘請’到警局喝杯茶,聊聊天。
因為不是主動/強行索取,只是教育一番,并要求他們收的東西全部歸回原主,就讓他們離開了。
但僅僅這一條,他們愁眉苦臉,十分難為。
營養品什麼的吃的吃用的用,哪里還會有?
垂頭喪氣回到家,還沒來得及休息,平日里最為諂媚的幾戶人家找來了。
他們一改阿諛,個個兇神惡煞。
“你……”李紅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被其中一人推了一把,直接跌到地上。
“你們怎麼能推她?”馬二嘯連忙扶起李紅。
“我怎麼不能?呸!窮酸鬼,死騙子。”
“你個賤/人,怎麼說話的?”李紅橫眉怒目,推開馬二嘯,掐著腰指著那人罵。
平時她們跟個狗似的巴結自己,今天怎麼……
“還真把自己當個人物了?要不是孟氏我們會搭理你?”
“就是就是。”要不是從網上看到那段視頻,她們現在還被蒙在鼓里。
她高高在上,隨意揮了揮手:“看在你們即將離開的份上,東西我也不要了,就當是給了狗,不用客氣。”
“你敢罵我?”平日里小意奉承的幾人如今居然敢諷刺她,這落差李紅怎麼受得了?
想想以前受李紅的那些氣,現在她還敢囂張,幾人對視一眼。
摁著李紅,一頓抓頭發掐肉。
馬二嘯站在一旁束手束腳,只會說:“別打了別打了。”攔都不敢攔。
馬秀秀一言不發走進臥室,滿臉漠視,仿佛沒看到一樣。
能跟李紅相處到一塊的也都不是什麼好人。
見什麼好處都撈不到手,馬家又落魄了,狠狠出了場惡氣。
也不管躺在地上如同瘋婆子般的李紅,揚長離去。
在孟氏大廳發生的事情被人發到網上,馬秀秀再次‘火’了。
第48章《替嫁》逃婚姐姐48
學校以馬秀秀品行不端將其開除,平日所謂的‘好友’這個時候紛紛落井下石,把馬秀秀做的事都抖了出來。
例如有次馬秀秀覺得一個女同學瞧不起她,晚上直接去這個女同學的寢室,剪了她的頭發。
還偷過室友的項鏈,跟室友男朋友聊S……等等這些都被曝出來。
馬秀秀聲名狼藉,平日窩在家里不敢出門。
馬家怎麼可能愿意回到貧困的老家?
就這麼賴在這里,準備打死都不回去,看蘇羽能怎麼辦。
日期一到,蘇羽才不管他們這些想法,直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報警。
根據: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聽不搬走還會面臨牢獄之災,馬家頓時慫了。
只好灰溜溜地離開了S市。
結果,先是錢先是莫名其妙地消失,緊接著馬二嘯病了,養了幾年的身體再次回到原樣。
這當然是星妤做的,該是他們的星妤紋絲不動。
不屬于馬家的,一分也別想帶走。
回到H市,他們又借錢給馬二嘯治病。
最終得到了幾年前的那個結果:不能做體力活。
一家人生活的擔子再次歸到李紅身上,養尊處優幾年的她怎麼會甘愿做活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