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罷?”
卿如是點點頭,“所以我剛才一直在墻上尋找假門存在過的痕跡。很可惜,沒有找到。兇手很細心,那扇假門約莫不是用釘子釘上去的,或者,釘子的痕跡已經被什麼東西覆蓋了。”
“卿姑娘,還有個疑問。”官差指著茶柜上斑駁的手印,“既然兇手當時可以自由出入茶坊,為什麼不將柜子上面擦干凈,而非要用‘沈庭’的暴躁舉動來掩蓋掌心印記呢?”
“這里灰塵遍布,唯獨茶柜上干干凈凈的話,不是更令人起疑嗎?”卿如是狐疑地打量繩子,解釋道。
“姑娘手里的繩子是做什麼用的?”記錄案情的人詢問道。
她搖頭,“目前我認為,它只是拿來綁住當晚處于昏迷狀態中的沈庭。但這樣解釋的話,又難免奇怪兇手為何不把繩子帶走。”
“沒有必要帶走啊。”官差撓著腦袋,“這根繩子又透露不了什麼信息。”
“是嗎?”卿如是晃了晃繩子,“我之所以能確定和陳肆他們在一起的人不是沈庭,除開行為怪異這一點,便是這根繩子提的醒。”
如果不是這根多出來的繩子,她會很難想到“兩個沈庭”這一點。
因為她的認知里,茶坊已有一個沈庭,屋內三人都不受任何束縛。事后出現一根用過的繩子,上面還有磨蹭過地面的痕跡,她會揣測這根繩子綁過一個奮力掙扎過的大活人。再結合屋內行為怪異的沈庭進行合理猜測,便得出“被繩子綁的就是真正的沈庭”這個結論。
于是她就犯了難,兇手為什麼不把具有提示性的繩子一起拿走?
“許是粗心使然。殺人放火這檔子事,臨到頭緊張了,便會大意。”有個經驗較為豐富的官差分析道,“以前咱們過手的懸案,多多少少都是兇手一時疏忽才露出馬腳。”
卿如是暫且想不到別的解釋,只能先認同他的看法。
記案官吏一遍遍地捋案情,終于將作案手法寫了個清楚,回到了兩日失蹤這個問題上。
“不知道。”卿如是不吝嗇地說了一兩點看法,“我猜測過幾個可能。”
“比如說,兇手會一些民間流傳的較為簡單的易容手法,將沈庭劫來,花兩日的時間易容,在和陳肆、趙騫獨處時可以做到萬無一失。但在這個茶坊內,根本沒有必要易容。如果沒有火把,縱是青天白日,也伸手不見五指。幾人連明擺著的茶柜后面的門都看不清,怎麼可能看清兇手的臉?”
更何況,二人根本不認識沈庭。就算在黑暗中有微光能看清一些面目,也屬于陌生的程度,他們沒法發現尸體和兇手不是同一張臉。
既然沒有必要易容,那這位精心布局的人就不會浪費時間在這上面。
“也比如,兇手要算好有人途徑此處的日子。如果兇手在作案后的次日并沒有像獵夫這樣一個恰巧經過的人,整個手法就會瓦解。”
“有獵夫叫醒他們的好處在于,他們得知獲救,便不會管顧門栓到底有沒有插好,只是隱約記得頭天晚上‘沈庭’插緊了。可若是沒有路人叫醒他們,他們自己醒后一定會先檢查門栓,保證自己的安全,緊接著就會發現門栓并未插好,再然后就會發現沈庭已死。
如此,密室殺人就不成立。”
“兇手把沈庭釣出來之后,很可能無法確定次日清晨究竟會不會有人路過此處,所以延緩了作案時間。直到兩日后,兇手已能確定會有一名獵夫經過。”
卿如是說完,月隴西問道,“假設你的這條猜測成立,兇手又如何確定獵夫會經過此處?”
“這正是我疑惑的。”卿如是忽而壓低聲道,“必須立刻調查清楚,獵夫決定下山趕集的事情是否還有別人知道。”
“按照姑娘的說法,兇手為什麼不在獵夫下山的前一晚再將沈庭釣出來,他既然能算好日子,又何必提前約出沈庭?”有經驗的官差一眼發現她推理中的破綻,問道。
卿如是點頭,“問得好。我認為,是因為釣出沈庭的方法很特別,只能在那個時間點將他釣出來。你們還記得那養雞的村民說過什麼嗎?沈庭想要這間茶坊,找人在村里打聽過茶坊是否有主的問題。”
“試想,如果他在得知茶坊無主的消息后立即收到一張他的對手傳來的紙條,得知他的對手要跟他搶這間茶坊,生性沖動易怒的他會以為這是挑釁,當即按照紙條的指示赴約,不會考慮太多。”
“可如果他在得知茶坊無主的消息后緩一緩情緒,不用緩太久,緩個兩天后再得到那張對手遞來的紙條,他就不會沒頭沒腦的赴約了。”
“兇手很聰明,懂得利用人的情緒來辦事。”卿如是總結道,“所以不能等,兇手必須在他得知茶坊無主的那晚惹怒他并約他出來。”
之后就順理成章了,兇手迷暈沈庭后無法確定次日會不會有人經過,只好延緩兩日再施行計劃。
她說完一切,總覺得哪里似乎不太對。